虚拟仿真实验室安全制度
发布时间:2019-08-30 作者: 浏览次数:
1、安全工作坚持“安全第一、预防为主”的方针,试验技术人员要强化安全意识,对教师、学生进行安全知识的教育;建立健全操作规程、防盗、防火、防事故管理细则,并严格贯彻执行。
2、按“谁主管、谁负责”的原则,切实做好安全和消防工作,对不符合规定的操作或不利于安全的因素进行监督,有权停止有碍安全的操作,对违章人员进行教育批评。节假日,要全面检查和落实实验室的防火、防盗安全措施。
3、各类在用仪器设备和防护装置必须保持完好状态,专人操作和管理,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操作和拆卸,不准随意改动安全装置。贵重材料和危险物品必须分类分柜存放,严格管理,注意防水、防高温、防电火花、防晒,通风良好。
4、实验室的电、水、气必须按规定安装,禁止超负荷用电,不得乱拉、乱接临时线路,有接地要求的仪器必须按规定接地;设备运行期间,实验技术人员人员必须在岗;各种移动电具使用前要认真检查,保证绝缘良好;下班时必须切断电源、关闭水源和气源,关窗锁门;节假日前,中心负责人应统一检查,消除安全隐患。
5、实验室人员要学习消防知识,实验室必须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,并放置在明显、便于取拿的位置,严禁移作它用。
6、根据《中南大学实验室安全准入办法》(中大资字〔2017〕30 号),实验室要把安全知识、安全制度、操作规程等列为实验教学的内容之一,新进实验室人员须先经过安全教育。
7、保持实验室安静、整洁的工作环境,保持干净无尘,严禁占用走廊通道、堆放杂物,坚持每日小清扫、每周大扫除。
8、实验室的钥匙由本室实验技术人员专门保管,无关人员不得持有,无关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实验室和动用室内设施。
9、实验涉及经济保密、公文保密和国防保密部分,要按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,任何人不得擅自对外提供材料
10、精密、贵重仪器和大型设备的图纸、说明书等资料,要按规定存放,使用中的图纸、说明书等资料,要设专人妥善保管,不经领导批准,不得随便携出或外借。
11、实验室发生事故时,管理人员应积极采取应急措施,及时报告实验中心负责人和有关部门。造成轻伤以上的事故或被盗、水灾、火灾等严重的安全事故要立即抢救,保护事故现场,并立即逐级报告实验中心、学院和学校主管领导,不得隐瞒不报或拖延上报。
12、对违章操作,玩忽职守,忽视安全而造成的火灾、被盗、人身重大损伤、贵重仪器和大型设备损坏等重大事故,有关部门要及时查明原因,分清责任,做出严肃处理。对于一贯遵纪守法,保证设备安全运行及文明操作实验中有显著成绩者;发现重大事故隐患,积极采取措施补救,排除险情,转危为安者;发生事故时,不顾个人安危,奋力抢救生命和国家财产等情况者,给予表彰和奖励。